小學部關于學生在校證明、放假證明、學業成績證明的
辦理流程
為進一步做好為有需求的學生辦理出國旅游、參加海外夏令營、留學等服務,現將申請、辦理的流程明確如下:
1、在校證明、放假證明的申請和辦理
家長向班主任提交書面申請(寫清班級、姓名、時間、原因);
班主任簽寫“情況屬實”并簽名;
家長攜申請書到學生處辦理。
2、學業成績證明的申請
家長向班主任提交書面申請(寫清班級、姓名及詳細原因,隨附申請參加的夏令營或入讀海外學校的相關資料);
班主任簽寫“情況屬實”并簽名;
家長攜申請書到學生處審核,經確認符合出具學業證明的規定后,學生處主任簽寫“同意出具學業成績證明”并簽名;
家長攜該份申請到教務處開具真實成績證明,教務處主任簽寫“成績屬實”后簽名,并加蓋教務處公章;
家長攜該份申請到學生處,提請部主任簽名后加蓋學生處公章。
備注:1、我小學部不提供家長提前打印好學業成績來校蓋章、為報考我市其他學校而使用的學業證明等服務。2、寒暑假、小長假前后無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,不予請假。
深圳實驗學校小學部